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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导读: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6〕第8 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预约2026 年4 月30 日披露2025 年度报告,但截至 目前尚未披露。4 月29 日晚,我部收到你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所)发送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其中,苏亚金诚所对你公 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6〕229 号)显示,其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对你公司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苏亚审 内〔2026〕12 号)显示,其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我部表示高度关注,提醒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勉尽责,高度重视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严格按 照《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我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编制定期报告,并在法定期限内对外

披露年度报告以及苏亚金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后续, 我所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关处理。请你公司及时披露年度报告编制 及审计工作相关重大进展,并充分揭示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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