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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科纳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胜科纳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688757证券简称:胜科纳米公告编号:

2026-020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6.39%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5.89%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30206MA282U318N□不适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鑫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鑫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30206MA291PTR80_□不适用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鑫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君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鑫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年鑫祥”)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

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丰年君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3,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2026年4月30日,丰年鑫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2,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本次权益变动后,丰年君和、丰年鑫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754,056股减少至23,757,477股,合计持股比例由6.39%下降至5.89%,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7.13476.222,375.74775.89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2026/4/29-2026/4/30不适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鑫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27090.17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2026/4/30不适用
合计2,575.40566.392,375.74775.89------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