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亚光: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本次庭外重组工作 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为后续可能启动的重整程序奠定基础,不代表公司进入重 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 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在2025 年年 度审计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当前公司债务压力较大,管理层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为 解决债务问题、摆脱流动性困境,公司向沅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申请支持并 指导公司进行庭外重组。近日,市政府成立了亚光科技风险化解工作专班,并成立亚光科技 清算组,支持亚光科技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作。庭外重组是在公司未进入司法破产 程序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与债权人、股东、潜在投资人等相关方自主协商,就债务清 偿、债权调整、引入增量资金等事项达成一致安排,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庭外重组属于各方自主协商行为,不具有司法强制效力,相关事项能否达成一致、能否 顺利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
YAGUANG
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 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 间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 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 事宜,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 监管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是为了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 重整效率。庭外重组期间,公司可能面临债权协商难度大、投资人招募不及预期等风险。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 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 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 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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