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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光: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ST亚光: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光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2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 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于2026 年4 月30 日在公司证券部以现场方式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

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 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 确定庭外重组辅助机构并支付费用;(2)基于庭外重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庭外重组期间的 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重组方案磋商等;(3)发布、签署、 递交、接收和转送有关庭外重组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4)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 接受、回复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询或意见;(5)就庭外重组各项事宜,向政府、法院、监管 部门等汇报、说明情况;(6)处理与庭外重组相关的其他事宜等。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庭外重组程序终结之日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公司拟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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