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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雅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导读:奥雅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 总经理王拥军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王拥军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拥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拥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 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王拥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拥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奥雅和力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5,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0.4094%。 王拥军先生辞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 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王拥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

己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拥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遴选及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补选万小方女士(简 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若万小方女士的董事任职获 股东会审议通过,将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届时,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调整 如下:

士;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照慧先生(主任委员)、于良先生、万小方女

(二)审计委员会:林强先生(主任委员)、刘照慧先生、赵振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于良先生(主任委员)、李方悦(LI FANGYUE)女士、 刘照慧先生;

(四)战略委员会:李宝章先生(主任委员)、李方悦(LI FANGYUE)女 士、刘照慧先生。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万小方女士简历

万小方,女,1982 年5 月生,中国国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 师,华中农业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大学硕士学位。

万小方女士曾任奥雅股份上海公司总经理,奥雅股份深圳华南区域总经理, 奥雅股份亲子文旅事业线总经理,现任奥雅股份首席运营官(COO)、深圳大学 校外导师,深圳市风景园林协会专委会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小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深圳奥雅和力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5,531 股,占公司总股本0.4092%。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 司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小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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