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易事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 2026 年11 月22 日届满,鉴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及何思模先生与湖北荆江实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于2025 年12 月8 日签署《关于转让所 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方就荆江实业取得公司 控制权事宜达成约定。上述各方已于2026 年3 月30 日完成股份协议转让及过户 登记手续。为顺利推动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 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决 定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荆江实业提名的陈子祥先生、贺晶晶女士、李婷婷女士、黄浩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其提名的王兵先生、徐前权先生、 刘洁银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洁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同意选举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的何佳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
其中,何佳先生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因
公司2017 年至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于2024 年12 月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何佳先生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具备良好 的领导及决策能力,为公司的股权稳定和未来战略规划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且 其在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高度重视并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反省,积极督促公司完 成前期违规事项整改。因此,选举何佳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不会影响 公司规范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兵先生、徐前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洁银女士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 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步提请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且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 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陈子祥先生:1966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荆州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荆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局长;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 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荆州市路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荆州市城 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子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任之荆州市城市发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6591%股份的 第二大股东)的全资股东;与第八届董事会拟任非独立董事贺晶晶女士、李婷婷 女士、黄浩先生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选之候选人。除此以外,陈 子祥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何佳先生:1985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EMBA 在读。2007 年入职公司,历任公司北京区域销售经理、华南地区总监、 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佳先生持有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7.5266% 股权(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009.40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4.7286%)。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之子。除此之外,何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 年12 月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贺晶晶女士:1989 年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学士,金融硕士。历任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荆州 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副局长;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副经理;荆州市城发招引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荆州市城市发 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任之荆州市城市发展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6591%股份的 第二大股东)的全资股东;与第八届董事会拟任非独立董事陈子祥先生、李婷婷 女士、黄浩先生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选之候选人。除此以外,贺 晶晶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李婷婷女士:1980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蓝特集团党委书记;荆州城 市停车公司总经理;荆州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 事长、总经理;湖北沙市洋码头文创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董 事长;荆州城发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荆 州城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任之荆州城发教育发展 有限公司系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6591%股份的第二大 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第八届董事会拟任非独立董事陈子祥先生、贺晶晶女士、 黄浩先生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选之候选人。除此以外,李婷婷女
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浩先生:1988 年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法学专业,律师、中级会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职工;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副主任、主任、监 事。现任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02)董事、荆州市郢城客 运枢纽站务有限公司董事、荆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任之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荆州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18.6591%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控股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荆州市郢城客运 枢纽站务有限公司系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 18.6591%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间接 控股的下属公司;与第八届董事会拟任非独立董事陈子祥先生、贺晶晶女士、李 婷婷女士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选之候选人。除此以外,黄浩先生 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
王兵先生:1957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国家注 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历任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院长,南方电网技术研究中 心副主任,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党组成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巡视员,现退休,任公司独立董 事。
王兵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前权先生:1963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长江大学法学退休教授。历任国家气象局教师;荆州师范学院教师; 湖北楚都律师事务所、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兼职 律师;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长江大学教师、 副教授、法学院教授、院长、人文社科处处长,2024 年1 月退休;现任荆州市 地方铁路有限公司、荆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北能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前权先生为荆州市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荆州市 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武汉、荆州、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湖北省法学 会诉讼研究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民政部社会事务专家、全国社会救助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荆州市十大法治人物;荣获全国优秀仲裁员、荆州市 十佳律师称号;曾任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徐前权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前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洁银女士:1985 年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 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项目经理;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企业审计处科员;民太安安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现任深 圳鹏城实验室财务部财务组长。
刘洁银女士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洁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