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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轮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导读:汽轮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赵家茂先生、副总经理廖位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06%)的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赵家茂先生和持有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6,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03%)的副总经理廖位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7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赵家茂先生、副总经理廖位兵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持股总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家茂副总经理、总会计师312,0000.0206%
廖位兵副总经理156,1000.0103%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16,604,765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含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姓名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家茂副总经理、总会计师7800025.00%0.0051%
廖位兵副总经理3900024.98%0.002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赵家茂先生和廖位兵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赵家茂先生和廖位兵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赵家茂先生和廖位兵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

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赵家茂先生和廖位兵先生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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