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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旭因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被温州海事局不予处罚 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导读:鲍旭因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被温州海事局不予处罚海事轻微违法可依法免罚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鲍旭因涉及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相关违法行为,被温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违法情形、处置结果等核心要素,是海事部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要求、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体现。

本次处置结果既明确指出了相关行为的合规瑕疵,也结合违法情节适用了免予处罚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涉事主体鲍旭产生实质性的惩戒负担,同时也起到了海事合规警示的引导作用。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鲍旭
违法案由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7042000004-1-2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710*******4557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01
作出处罚机关温州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鲍旭,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依法悬挂国旗,或者违法悬挂其他国家、地区或者组织的旗帜(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42000004-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710*******4557,作出该免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2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日,实施本次行政执法公示与处罚的机关为温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鲍旭成立日期2016年3月25日,法定代表人鲍旭,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丹阳市(流动)。


事件点评
本次温州海事局对相关当事人涉船舶旗帜类轻微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严格契合法定免罚条款要求,既体现海事执法的合规严谨性,也彰显对轻微无心过失的包容审慎导向,有助于引导相关航运主体规范旗帜悬挂行为,降低合规成本,维护辖区海事秩序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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