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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至8名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26项内部治理制度

导读:浙江黎明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至8名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26项内部治理制度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治理优化议案,包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26项内部治理制度,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效率。

董事会规模扩容至8人 优化治理结构

公告显示,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现行7名调整为8名,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此次调整后,董事会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吸纳更多专业人才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更全面的决策支持。

《公司章程》同步修订 多项条款优化

根据董事会成员调整及最新监管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 董事会组成:明确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并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 股东权益保护:细化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机制,明确股东买入股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表决权限制条款,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

  • 治理机制完善:调整股东会召开通知时限、表决程序等规定,优化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同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将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最低标准调整为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 董监高管理: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股份买卖规范等条款,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及信息披露责任。

此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6项内部制度修订制定 强化规范运作

为适应监管新规及公司发展需要,浙江黎明本次共修订19项、制定7项内部治理制度,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7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9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14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修订
15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1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18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9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制定
2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22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制定
2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定
2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制定
2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定
2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制定

上述制度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10项,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表示,本次制度修订及制定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后续安排

浙江黎明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投资者可查阅详细内容。此次治理优化举措是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一步,预计将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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