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外高桥: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外高桥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导读:外高桥: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外高桥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类型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对外高桥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6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合计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563,09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4,685,295.8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7,086,637.8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7,598,658.0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5年月

日,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4月10日出具致同验字(2025)第310C0000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054,249,135.2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054,249,135.2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8,953,118.54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不含现金管理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用账户存储与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人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序号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万元)账户状态
1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7629018080896888611.64使用中
2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9702007880190000880612.09使用中
3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1001309929006941650115.44使用中
4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7629018080085523514,192.39使用中
5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4481887236926,563.75使用中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