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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曙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导读:中科曙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 2012 年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 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 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 人,其中合伙人182 人,注册会计师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业务收入15.75 亿元,为超过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221 家(含H 股),平均资产额195.44 亿元,收费总额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 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第一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聘任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1 月17 日, 独立董事2025 年第一次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聘 任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12 月,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内部控制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问题进行沟通,确定解决方案,并适时调 整审计计划、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

(三)2026 年4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工作沟 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 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关于审计完成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事项的汇报。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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