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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洁-已离任)

导读:川润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洁-已离任)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因公司董事会换届,自2025年8月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饶洁,男,1963年出生,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精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川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四川金石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培训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审核、四川经济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经自查,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情况。任职期间,对各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上述股东会,无缺席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内容积极讨论,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审计委员会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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