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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萍)

导读:川润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萍)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2025年8月起,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就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罗萍,女,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电子科技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副教授;2001年

月至2022年

月分别历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现任川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电子科技大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成都鹏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情况。任职期间,对各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上述股东会,无缺席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内容进行积极讨论,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提名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多次参加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与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事项进行沟通,加强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我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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