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川润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小进)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 积极出席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审查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2025 年8 月起,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就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 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小进,男,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律师执业资 格。2005 年3 月至2007 年5 月任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2007 年5 月至2012 年4 月任四川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2 年4 月至今 任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3 年12 月至2019 年11 月任天域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9 月至2020 年5 月任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7 月至2024 年6 月任尚睿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川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科来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
科学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 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出 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
次数
刘小进 4 3 1 0 1
任职期间,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缺席情况。 任职期间,对各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 出异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公司共召开1 次股东会,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 时出席上述股东会,无缺席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内容进行 积极讨论,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自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审计委员会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1 2025 年08 月04 日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 2025 年08 月19 日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
3 2025 年10 月28 日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2025 年12 月31 日 《关于2025 年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议案》
3. 提名委员会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内容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 2025 年08 月04 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自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没有 依法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作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内审部门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出具的审计工作 报告,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履行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 职责;多次参加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与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 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等事项进行沟通,加强 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 作为独立董事,我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 任职期间,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 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 任职期间,我积极参加公司、四川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四川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提升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4. 任职期间,我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 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 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 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七)现场检查及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等, 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了解得更加全面。在董事会讨论重大事项前,要 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针对具体议案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和法规、政策依据等材料。 时刻关注公司动态,尤其是有关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关注国家有 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变化,综合判断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经过认真积极工作, 我对公司的了解更加深入,与管理层的沟通更加顺畅,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 有利于公司科学决策。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 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 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 号--业务办理第四部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24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 较好的作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 情况。
CRUVIII润股份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自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三)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自任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 年2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166,300 股, 发行价格为5.1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1,060,394.15 元。公司募 集资金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规范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 年12 月3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 资金,保证项目的全面稳步推进,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 期调整至2026 年6 月30 日。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相关监管协议, 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在本年度内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诚信与勤 勉尽责的精神以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忠实、有效地履行职责,密切 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等情况,充分发挥自己在相关专业领域、公司经营、 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客观、公正、独立地作出相关事项的判 断,依法依规行使公司全体股东赋予的权力,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 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积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更 好地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各项要求,本着诚信、
勤勉、尽责的原则,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 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持 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与经营 管理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 水平,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小进
2026 年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