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湖北能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9 日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 为2026 年5 月29 日9:15 至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 号能源大厦 3706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龙先生
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62 人,代表股份数 5,877,838,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75%。其中中小 投资者共356 人,代表股份453,258,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40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 人,代表股份 1,834,536,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38%。其中中小 投资者股东4 名,代表股份215,500,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04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57 人,代表股份 4,043,302,2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13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352 人,代表股份 237,758,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5%。
4.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73,064,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8%;反对4,6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弃权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48,485,42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68%;反对4,6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5%;弃 权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二)《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73,300,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8%;反对4,47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48,721,22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9%;反对4,47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7%;弃 权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三)《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71,158,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4%;反对4,5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弃权2,166,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46,579,42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63%;反对4,5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57%;弃 权2,1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79%。
(四)《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74,321,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2%;反对3,4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7%;弃权6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49,741,92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1%;反对3,4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3%;弃 权6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
(五)《关于公司2026 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公司、三峡融资租赁公司、三财香港公司控股 股东,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长电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 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为关联股东,回避本 议案表决。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68,31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7%;反对12,827,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3%;弃权1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40,248,347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95% ;反对 12,827,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01%;弃权18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04%。
(六)《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849,093,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0%;反对28,491,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7%;弃权2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24,513,90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81% ;反对 28,491,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60%;弃权2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桂婷婷、刘薇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股东回避等情况)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