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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导读:ST银江: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2.36 亿元,关联担保事项尚未解 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况

1、2025 年4 月15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5 号)、2025 年4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5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 警示第9.4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 年4 月16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023)。

2、2023 年至2025 年,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5 年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 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9.4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4 月3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 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21)。

3、公司于2025 年4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其中对关联担保的违法事实情况认 定如下:“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 年至2023 年年报存在重 大遗漏(事项二)”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公告》(2025-025)。

2026 年4 月,通过公司自查发现,上述违规担保余额为2.36 亿元,关联担 保事项尚未解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 第9.4 条(五)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 年5 月6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32)。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 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 真整改,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主要措施如下:

1、2026 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 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化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并 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常态化。

3、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已对接相关机构预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整体 化解工商信托债务问题,同时银江科技集团正积极与工商信托沟通交流,双方对 化债方案在做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争取尽快解决问题。公司将进一步关注,积 极敦促跟进相关事项的推进。

4、公司目前正在筹办向法院申请保全关联担保涉及房产,同时联合滨江区 政府、富阳区政府积极与工商信托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解除相关抵押事项。

三、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2024 年4 月26 日,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损害股东利 益责任纠纷,涉案金额为22,045.05 万元。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支付金额为 3,518,243 元。目前案件处于一审判决后原告提出上诉阶段,二审已开庭审理, 但未作出终审判决。

2、2024 年5 月31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公司、公司全资 子公司浙江银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为16,795.46 万元。目前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执行金额为17,389.57

万元。

3、2024 年8 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诉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银江智慧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为3,391.22 万元。目 前案件已调解完毕,处于履行阶段。

4、2025 年1 月,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公司商业保理合同纠 纷,涉案金额为2,719.27 万元。目前案件已调解完毕,处于履行阶段。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 条的规定每月披 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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