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浩云科技:关于2026年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新聘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补选董事、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激励和约束补选董事、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6年补选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2026年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公司制定的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新聘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高洁芬女士、新聘高级管理人员邱辉先生。
二、适用期限
补选非独立董事高洁芬女士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2026年补选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效。
新聘高级管理人员邱辉先生的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补选非独立董事高洁芬女士的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年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基本薪酬(税前) | 季度绩效薪酬(税前) | 年终绩效薪酬(税前)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 | 高洁芬 | 拟任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 不超过59.00万元 | 根据其季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
2、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单位:人民币/年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基本薪酬(税前) | 季度绩效薪酬(税前) | 年终绩效薪酬(税前) |
| 1 | 邱辉 | 总经理 | 不超过22.00万元 | 根据其季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
3、考核与发放
(1)上述人员自其任职生效之日起依照上述薪酬方案予以执行,其中,高洁芬女士自被选举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的当日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将依照上述补选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领取薪酬。
(2)上述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安排如下: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季度绩效薪酬依据制定的分季度绩效考核方案,在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内,根据上一季度绩效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并发放;年终绩效薪酬依据年初确定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于次年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公司依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按月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等。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履职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四、其他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新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薪酬事项经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执行,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3、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