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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ST数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9 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5 月29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星期五)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 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22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3 人,代表股份212,582,6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8.56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股份188,102,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2.9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 人,代表股份24,480,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59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0 人,代表股份31,214,37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 人,代表股份6,733,77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3 人,代表股份24,480,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592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25 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表决。

同意195,35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81%; 反对15,34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86%;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33%。

同意13,99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225%;反对15,34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1617%;弃权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8%。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表决。

同意195,35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81%; 反对15,34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86%;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33%。

同意13,99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225%;反对15,34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1617%;弃权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8%。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表决。

同意195,33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87%; 反对15,36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80%;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33%。

同意13,97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584%;反对15,36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2257%;弃权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同意195,495,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19%; 反对15,209,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7%;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33%。

同意14,126,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576%;反对15,209,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8.7266%;弃权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该议案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同意191,686,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4%; 反对19,018,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3%;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33%。

同意13,961,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64%;反对15,375,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2578%;弃权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的议案》,该议

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表决。

同意195,329,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38%; 反对15,375,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29%;弃权 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833%。

同意13,960,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254%;反对15,375,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9.2587%;弃权1,87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5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 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5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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