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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导读:伊之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468,562,084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8,072,978 股。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按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 本460,489,1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 元(含税),分配 总额为276,293,463.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468,562,084 股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 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76,293,463.60÷468,562,084*10=5.896624 元(保 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5896624 元/股。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和2026 年5 月12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2025 年度以459,588,666 股为基数(此数据为截至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468,562,084 股减去已回购股份数8,973,418 股的数据),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于2026 年4 月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并于2026 年5 月12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2026 年5 月 22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持有的900,440 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过户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发 生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即保持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00 元(含税) 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因此,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从459,588,666 股调整为460,489,106 股,分配总额从275,753,199.60 元调整为276,293,463.60 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468,562,084 股,剔除回 购账户持有的8,072,978 股,可参与现金分红的股份数为460,489,106 股。公司 2025 年度以460,489,1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6.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1.2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072,978 股不 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 年6 月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8*****445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

2 02*****004 彭惠萍

3 07*****342 梁敬华

4 08*****169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 02*****221 张涛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6 月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现有总股本468,562,084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072,978 股,可参与现金分红的股份数为460,489,106 股。公司2025 年度以460,489,1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因公司回购股份不享 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468,562,084 股折算每10 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76,293,463.60÷ (468,562,084 * 10=5.896624 元) (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89662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2 号

咨询联系人:肖德银、陈结文

咨询电话:0757-29262256、29262162

咨询传真:0757-29262266

八、备查文件

1、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