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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福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导读:ST福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福能东方装 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现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发表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庄学敏先生、赵剑剑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等关于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此外,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专业水平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庄学敏先生、赵剑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曹丽梅、葛磊、李正华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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