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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远东传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魏武大道北段16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延生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4人,代表股份223,941,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6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14,863,01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3人,代表股份9,078,93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0 人,代表股份54,763,9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49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 人,代表股份45,685,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3 人,代表股份 9,078,9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3%。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 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1、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128,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9%;反对6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弃权 1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950,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5153%;反对6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425%;弃权1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2%。

2、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158,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1%;反对6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弃权 1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980,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5693%;反对6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361%;弃权16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5%。

3、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3,027,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6%;反对7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弃权 18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49,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3299%;反对7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334%;弃权18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7%。

4、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 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958,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10%;反对7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9%;弃权 19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780,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2047%;反对7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389%;弃权19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4%。

5、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刘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060,199 股;

5.02.候选人:选举刘娅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096,183 股;

5.03.候选人:选举周建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061,174 股;

5.04.候选人:选举胡殿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060,174 股;

5.05.候选人:选举周会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050,18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刘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882,186 股

5.02.候选人:选举刘娅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918,170 股;

5.03.候选人:选举周建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883,161 股;

5.04.候选人:选举胡殿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882,161 股;

5.05.候选人:选举周会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872,168 股。

6、经审议,与会股东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明翠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157,061 股;

6.02.候选人:选举周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051,447 股;

6.03.候选人:选举陈红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217,152,19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明翠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979,048 股;

6.02.候选人:选举周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873,434 股;

6.03.候选人:选举陈红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 47,974,183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国宝、周亚洲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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