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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和晶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 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室;

(五)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汉江路5 号1 号楼5 楼公司会议

(六)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9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为2026 年5 月 29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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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席会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2 名,持有或代 表的股份数为138,287,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739%;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85,778,71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8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 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8 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52,508,7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58%。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徐宏斌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含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7,07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5%; 反对9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8%;弃权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7%。

同意6,50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371%;反对93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99%;弃权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31%。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5%,该议案获得通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137,148,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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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8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6%;弃权2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2%。

同意6,57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291%;反对8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37%;弃权2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71%。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2%,该议案获得通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37,140,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6%; 反对9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7%;弃权2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

同意6,565,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280%;反对9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4%;弃权2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26%。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6%,该议案获得通

(四)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37,161,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8%; 反对8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4%;弃权26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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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7%。

同意6,586,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016%;反对8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48%;弃权26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36%。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8%,该议案获得通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的议案》

同意137,191,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72%; 反对8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2%;弃权2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5%。

同意6,61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854%;反对8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09%;弃权2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37%。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72%,该议案获得通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 的议案》

同意137,140,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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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4%;弃权3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7%。

同意6,565,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345%;反对8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33%;弃权3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22%。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9%,该议案以特别 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37,181,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01%; 反对8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2%;弃权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7%。

同意6,60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570%;反对83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799%;弃权2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31%。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01%,该议案获得通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37,114,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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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97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7%;弃权1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9%。

同意6,539,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57%;反对9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885%;弃权1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58%。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5%,该议案获得通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35,501,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5%; 反对1,0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0%;弃权 1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同意6,501,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034%;反对1,0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5611%;弃权16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355%。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5%,该议案获得通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575,000 股。

(十)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同意137,192,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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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8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5%;弃权2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

同意6,61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035%;反对8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080%;弃权2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5%。

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82%,该议案获得通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提函,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鉴于冯红涛先生因个人 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为更好推动公司战略发展,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与科学性,经对候选人资格审核, 选举陈耀明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任期以及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137,19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0%; 反对8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6%;弃权2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4%。

同意6,618,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165%;反对8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61%;弃权2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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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90%,该议案获得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晗、陈淑妍;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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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陈耀明个人简历

陈耀明,男,1980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学历,于2021 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 陈耀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并在下属招商 慧合、国协壹号、国协贰号、招商金葵等基金管理人及子公司担任董事,担任多支基金执行 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等职务;2009 年至2025 年期间,先后担任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 人事劳动部科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经理、高级经理,招商局 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陈耀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但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深圳市招商慧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耀明先生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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