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新广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 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6 年4 月27 日的总股本146,864,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4,059,200.00 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相应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6,86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 股派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 派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6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6 月8 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持股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 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 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 减持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苏州市胥口镇曹丰路289 号新广益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65195580
咨询联系人:谢小华、陈森
传真电话:0512-67577150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市新广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