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达装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建军)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超达装备股票代码:3011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建军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城南街道***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冯峰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城南街道****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其它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1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冯建军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减少至15.37% |
| 本报告书 | 指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冯建军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3206221963******** |
| 住所/通讯地址 | 江苏省如皋市城南街道****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冯峰先生系冯建军先生之子,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超达装备5,000,000股股份。
| 姓名 | 冯峰 |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3206821985******** |
| 住所/通讯地址 | 江苏省如皋市城南街道****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超达装备股份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5年2月26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6年5月28日)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2) | ||
| 冯建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70,400 | 14.56% | 7,593,400 | 9.26%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11,570,400 | 14.56% | 7,593,400 | 9.26% | |
| 限售流通股 | - | - | - | 0.00% | |
| 冯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5,000,000 | 6.29% | 5,000,000 | 6.10%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1,250,000 | 1.57% | 1,250,000 | 1.53% | |
| 限售流通股 | 3,750,000 | 4.72% | 3,750,000 | 4.58%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6,570,400 | 20.85% | 12,593,400 | 15.37%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12,820,400 | 16.13% | 8,843,400 | 10.79% | |
| 限售流通股 | 3,750,000 | 4.72% | 3,750,000 | 4.58% |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披露《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2月26日公告)载明的相关权益变动完成之日,总股本计算口径与前次《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保持一致,为79,464,924股。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以2026年5月27日的总股本81,959,646股计算。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16,57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12,5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7%,权益变动比例为减少
5.49%,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69.00万张,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超达转债”,债券代码“123187”。超达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
月
日起至2029年
月
日止。
自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共有153,774张“超达转债”转股,转股数量合计483,308股,公司总股本由79,464,924股增加为79,948,23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0.85%被动稀释至
20.73%。
2、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42.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公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3)。2025年
月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业务办理完毕的通知,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登记完成,归属股票数量为422,000股,归属股票上市日为2025年
月
日。上述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9,948,232股增加为80,370,23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0.73%被动稀释至20.62%。
、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共有492,486张“超达转债”转股,转股数量合计1,589,414股,公司总股本由80,370,232股增加为81,959,64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20.62%被动稀释至
20.22%。
4、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9日公告《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37)《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跨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股票3,977,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0.22%下降至15.3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前述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冯建军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
| 冯峰 | |
| 日期: | 2026年5月29日 |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通市 |
| 股票简称 | 超达装备 | 股票代码 | 30118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冯建军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如皋市城南街道****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询价转让√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及数量: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1,570,400股持股比例:14.5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合计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变动比例:5.30%变动后持股数量:7,593,4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9.26%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2月26日-2026年5月28日方式:被动稀释、询价转让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股份,不适用。 | ||
| 资金来源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冯建军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
| 冯峰 | |
| 日期: |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