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联合光电: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666号
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666号
BDO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666号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合光电")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 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 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联合光电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联合光电管理层编制 的对《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 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 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 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专项审核报告第1页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联合光电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 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 承诺期的完成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报告仅供联合光电对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以下无正文)
专项审核报告第2页
BDO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 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签章签字页)
立信会计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L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5月29日
中国・上海
专项审核报告第3页
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编制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 光电"或"公司")编制了《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的说明》。
二、
交易情况介绍
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微普"或 "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签订了《收购框架协议》,计划通过收购及增资的方式 合计取得西安微普65%的股权。
2024年7月12日,公司与西安微普全体股东正式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 通过支付现金3,075万元购买原股东所持有西安微普61.50%的股权,同时公司以500 万元增资,上述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合计持有西安微普65.00%股权。 2024年10月21日,西安微普已就本次收购交易完成股权过户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三、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各方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乙方一(刘西站)、乙方二(范哲源) (以下简称"承诺方")承诺:
1、标的公司2024年、2025年、2026年三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 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万元、1300万元、2100万元。
2、各方确认,在业绩承诺期内,甲方应当每年聘请经证监会备案系统备案的会计师 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实现数与扣非归母净利润承诺数之间的差异情 况进行补偿测算。业绩承诺期内的补偿测算采用累积计算的方式。
(1)若业绩承诺期第一年与第二年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未达到 承诺的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但同时不低于承诺的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的80%,则 承诺方暂不补偿;
(2)若业绩承诺期第一年与第二年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未达到 承诺的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的80%,则承诺方需对甲方进行补偿;
(3)若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 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的100%,则承诺方需对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止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截止当期期末累积实
专项说明第1页
关于西安微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现扣非归母净利润数)÷承诺期间累积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总额X股权转让部分交 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乙方一应支付的补偿金额=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 × 50.00 %;]
[乙方二应支付的补偿金额=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 × 50.00 % 。]
计算原则如下:
1累积补偿金额不超过承诺方的股权转让部分交易对价;
2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以前年度已经补偿的金 额不冲回。
3、业绩承诺期内,如按上述约定须进行业绩补偿,则甲方应在标的公司每年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承诺方出具《补偿通知书》,承诺方应在甲方出具《补 偿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补偿,补偿方式采用现金补偿。甲方收齐应 补偿金额当日,视为标的公司该年度业绩承诺及补偿已完成。若该年度无须进行业 补偿,则标的公司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当日,视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已完 成。
四、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西安微普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4.83万元,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2.56万元。西安微普两期业绩实现金额1,267.39万元,低于承诺金额1,300万元, 完成率为97.49%。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若业绩承诺期第一年与第二年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累 积扣非归母净利润未达到承诺的累积扣非归母净利润,但同时不低于承诺的累积扣 非归母净利润的80%,则承诺方暂不补偿",因此,西安微普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 承诺但不单独执行业绩补偿。
专项说明第2页
OPTECH 合光电技 CO 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INN 日
(特音
不能为他用
势 3 姓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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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化)
年度检验登记
有效一年。 her year after
陈华
陈华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330000010426 批准注册协会: Authorized Istitutc of CPAs
330000010426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深圳注册会计师协 /m 06 25
年 月
S
19-024
真
名 别
D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SH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er this renewal.
310000063696 证书编号:
批准注册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borized Instituse of CPAs 2023 03 22 年 月 月
发证日期: Date of lssuance
ly 日
2026 登记机关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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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副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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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营通合 事会 A NS 称 会
国 大 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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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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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执行事务伙 经营范围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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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问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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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会计师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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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
称:立信会 C
特营通合
SHU LOA
主任会: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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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