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翔楼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60证券简称:翔楼新材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555,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9,489,072.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51,100,11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4,655,936股(不四舍五入,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披露总股本113,555,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79,489,072.6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51,100,11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64,655,93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如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
、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3,555,8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3,555,81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4,655,936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6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5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备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64,655,93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2646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资本公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积金转增股本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37,157,754 | 32.72 | 16,720,989 | 53,878,743 | 32.72 |
| 高管锁定股 | 31,884,616 | 28.08 | 14,348,077 | 46,232,693 | 28.08 |
| 首发后限售股 | 5,273,138 | 4.64 | 2,372,912 | 7,646,050 | 4.64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6,398,064 | 67.28 | 34,379,129 | 110,777,193 | 67.28 |
| 三、总股本 | 113,555,818 | 100.00 | 51,100,118 | 164,655,936 | 100 |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以上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有关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
咨询联系人:钱雅琴
咨询电话:0512-63382103
传真电话:0512-6336256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