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金百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9 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9 日上 午9:15 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中康路新一代产业园1 栋15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守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9,019,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 下同)的37.02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38,558,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829%;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0,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3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42,7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12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1,781,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共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60,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373%。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83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231%;反对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6,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23%;反对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8%。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56,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7023%;反对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79%;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6,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23%;反对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8%。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武守坤回避表决。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6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832,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225%;反对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弃权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6,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34%;反对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弃权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887%。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832,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231%;反对1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6,6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23%;反对1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179%;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8%。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8,835,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305%;反对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9,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1.8316%;反对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6%;弃权1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上述所有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林青松律师、李炜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