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万隆光电: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导读:万隆光电: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有关规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 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 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 经鉴证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最近 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增发(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 个会计年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