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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光电: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导读:万隆光电: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 控信息”)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作 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 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 行了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 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 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 的产业”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广电网络设备及数据通信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 术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广电网络设备及数据通信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上 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有线电视光纤传输设备、有线电视电缆传输设备、前端系 统、数据通信系统,产品涵盖全球广电网络主流技术方案,主要应用于广电领 域中的传输网络、双向化改造、优化升级及宽带接入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 制造(C3939)”。

标的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基础设施数智化服务商,通过运用自动化、物

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技术,和自主研发的eCityOS基础设 施数智化平台、行业数智化应用以及数智化装备等软硬件产品,融合智慧城市 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为城市交通、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水环境、建筑智能体 等基础设施领域提供涵盖自主软硬件产品、数智化系统集成、运维服务、技术 服务的数智化解决方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 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行业属于《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确定的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中的“新一代信 息技术”行业。

二、本次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广电网络设备及数据通信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 术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广电网络设备及数据通信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标的公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基础设施数智化服务商,主要为城市交通、轨 道交通、公路交通、水环境、建筑智能体等基础设施领域客户提供数智化技术 与产品服务。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付小铜先生。本次交易中,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付小铜先生通过全额认购、增持股份,将进一步 巩固实际控制人地位,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升上市公司治 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付小铜先生,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 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汇格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云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杭州智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7名交易对方合计

持有的中控信息100%股份,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付小铜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均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

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声明承诺、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 门的公开信息,上市公司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行业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 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 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 业”;

2、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不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4、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吕德利

方鸿斌

刘丽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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