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厚普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555号八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195,223,0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22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93,276,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0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94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14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22,524,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9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0,577,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68%;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94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0%。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51,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0%;反对1,124,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0%;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52,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00%;反对1,124,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926%;弃权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
2、《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27,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8%;反对1,12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8%;弃权 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29,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39%;反对1,129,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0166%;弃权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5%。
3、《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27,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9%;反对1,148,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2%;弃权 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29,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44%;反对1,148,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0983%;弃权4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
4、《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08,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81%;反对1,15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8%;弃权 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10,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00%;反对1,15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294%;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6%。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11,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95%;反对1,16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2%;弃权 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12,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6215%;反对1,16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938%;弃权4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7%。
6、《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4,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91%;反对1,163,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18,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6464%;反对1,163,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1667%;弃权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38,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1%;反对1,112,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1%;弃权 7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39,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96%;反对1,112,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411%;弃权7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2%。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58,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6%;反对1,116,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7%;弃权
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1,359,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11%;反对1,116,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554%;弃权4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5%。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季文先生、宋福才先生、王一妮女士、 王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 况具体如下:
9.01 选举王季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93,482,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 的股份总数)的99.108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83,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705%。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 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季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宋福才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93,476,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 的股份总数)的99.105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8,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474%。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 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宋福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王一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93,484,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 的股份总数)的99.109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86,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829%。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 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一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王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93,478,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 的股份总数)的99.10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80,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568%。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 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仁平先生、盛毅先生、曾勇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10.01 选举王仁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93,47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 的股份总数)的99.106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9,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528%。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 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王仁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盛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93,475,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 的股份总数)的99.105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7,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429%。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 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盛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曾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93,478,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 的股份总数)的99.106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779,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积的股份总数)的92.2549%。
表决结果: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且为未累 积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曾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石广富、刘恒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 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