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紫燕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资格,1名 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 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0人调整为14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1.20 万股调整为311.50万股;预留投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0万股保持不变,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351.20万股调整为341.50万股。其余情况均与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投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 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 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5月29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日,以12.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 予共计31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戴黔锋
2026年5月29日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年
2026年5月29日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刘长套
刘长奎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