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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电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导读:奥尼电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1%)的董事于婷婷计划在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3,1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13%)。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30%)的高级管理人员叶勇计划在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07%)。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于婷婷、高级管理人员叶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序号

序号名称职务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于婷婷职工代表董事52,5000.0451%
2叶勇财务总监50,0000.04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名称本次拟减持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持方式
1于婷婷13,1250.0113%集中竞价
2叶勇12,5000.0107%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相关承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于婷婷女士、叶勇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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