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兴瑞科技:关于提前赎回“兴瑞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兴瑞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可转债赎回日:2026 年6 月16 日
2. 可转债赎回价格:100.717 元/张(含息税)
3. 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6 年6 月24 日
4.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6 月11 日
5. 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 年6 月16 日
6. 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 年5 月22 日
7. 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 年6 月15 日
8. 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 年6 月22 日
9.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 瑞转债
11. 根据安排,截至2026 年6 月15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兴瑞转债”将被 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兴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兴 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兴瑞转债”如存在被质 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 强制赎回的情形。
12. 风险提示:因目前“兴瑞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特提醒“兴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 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自2026 年4 月24 日至2026 年5 月22 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50 元/股)的130%(即33.15 元/ 股)。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已触发“兴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前赎回“兴瑞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兴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负责后续“兴瑞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兴瑞转债”提前赎回 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瑞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 号)核准, 公司于2023 年7 月24 日公开发行了46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46,2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462,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 于2023 年8 月1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兴瑞转债”,债 券代码“12709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兴瑞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1 月29 日)起至可转债 到期日(2029 年7 月23 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兴瑞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6.30 元/股;
2024 年1 月,公司实施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1.00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 年1 月2 日起由26.30 元/ 股调整为26.20 元/股。
2024 年6 月,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 年6 月6 日由26.20 元/股调整 为25.90 元/股。
2025 年5 月,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 年5 月29 日由25.90 元/股调整 为25.60 元/股。
2025 年9 月,公司实施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1.00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 年9 月30 日由25.60 元/股 调整为25.50 元/股。
2026 年5 月,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 年5 月26 日由25.50 元/股调整 为25.30 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5.30 元/股。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4-068、 2025-052、2025-079、2026-037)。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下: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兴瑞转债”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_{2}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_{2})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 年4 月24 日至2026 年5 月22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50 元/股)的130%(即33.15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 关规定,已触发“兴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兴瑞转债”赎回 价格为100.717 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_{2} ×i ×t / 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_{2})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_{2} × i × t / 365=100 × 0.80 % × 327 / 365 approx 0.71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 = 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 =100+0.717=100.71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 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6 月1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兴瑞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 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兴瑞转 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 “兴瑞转债”自2026 年6 月11 日起停止交易。
3. “兴瑞转债”自2026 年6 月16 日起停止转股。
4. 2026 年6 月16 日为“兴瑞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 记日(2026 年6 月1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兴瑞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兴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摘牌。
5. 2026 年6 月22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2026 年6 月24 日为赎回款到达“兴瑞转债”持有人 资金账户日,届时“兴瑞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
“兴瑞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 瑞转债。
(四)咨询方式
1.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2.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669 号
3. 咨询电话:0574-63411656
4. 咨询邮箱:sunrise001@zxec.com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6 个月内交易“兴瑞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兴瑞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兴 瑞转债”的情形。
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兴瑞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 公司。
2.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 张,每张面额为100 元,转换成 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 司债券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风险提示
截至2026 年6 月15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兴瑞转债”,将按照人民币100.717 元/张(含息税)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兴瑞转债”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摘牌,特提醒“兴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兴瑞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 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因目前“兴瑞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 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兴瑞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 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