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浙江东方: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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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股权登记日:
2026年
月
日
会议召开日: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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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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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香樟街39号国贸金融大厦33楼3310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王正甲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宣布本次现场到会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董事及列席人员情况
二、发言人介绍本次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发言人 |
| 1 | 关于公司出资收购银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童超 |
| 2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何欣 |
| 3 |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何欣 |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答复股东质询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审议
五、推选两位股东代表为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对本次股东会议案书面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八、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参会人员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作总结并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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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出资收购银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概述前期公司已通过公开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完成对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联合银行”)3.94%股份的收购。为推动公司打造成为一流的金融投资集团,深化金融协同生态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国贸集团”)以10.65元/股的价格继续收购杭州联合银行4%股份,对应股数87,218,518股,合计金额约92,887.72万元。鉴于省国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产融”)与省国贸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浙资科创产业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东方产融出资金额
亿元;东方产融联合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东方浙药中瀛滨江医药扶摇基金”,其中东方产融作为基金管理人,并出资
万元和浙江汗青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新设医药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认缴100万元,东方产融指定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产融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192亿元;省国贸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
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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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贸集团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9.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高秉学,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为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等。目前省国贸集团持有公司
41.1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省国贸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省国贸集团收购杭州联合银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省国贸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5年
月31日,资产总额19,323,154.88万元;净资产6,004,675.76万元;2025年度营业总收入7,688,247.80万元;净利润358,478.95万元。
三、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的主要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杭州联合银行创立于2005年
月
日,由杭州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辖属
家信用社整体改制为农合行,2011年由农合行改制为农商行。杭州联合银行无实控人,法定代表人林时益,注册资本
21.80亿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中路
号。截至2025年末,杭州联合银行总股本为218,046.3万股,其中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104,856.96万股,持股比例48.09%。
杭州联合银行作为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坚持服务市民、小微企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聚焦零售业务、公司业务、金融市场业务“三大板块”,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银行”发展战略,打造出城市普惠金融服务新样板,树立“做广大市民信任的银行”形象。杭州联合银行在2025年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强中位列284位,较2024年提升24位;在2025年商业银行稳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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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能力“陀螺”评价体系中位列城区农商行第8位;在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25年中国银行业
强”中位列第
名,较上年提升
位;获评浙江省“民企最满意银行”和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中位列第一等次。
杭州联合银行总体盈利水平较好,利润水平在同行业农商行中处于领先地位,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 经营指标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 总资产(亿元) | 5,863.70 | 5,603.39 | 5,020.84 |
| 净资产(亿元) | 496.00 | 445.31 | 389.76 |
| 归母净资产(亿元) | 466.41 | 415.41 | 360.79 |
| 每股净资产(元) | 18.64 | 17.22 | 14.71 |
| 经营指标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营业收入(亿元) | 112.76 | 115.38 | 111.90 |
| 归母净利润(亿元) | 46.82 | 46.16 | 43.53 |
| ROE | 11.55% | 12.78% | 14.19% |
(二)具体收购方案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此次银行股权收购属于实际控制企业之间的内部重组整合,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考虑到杭州联合银行的体量,结合公司整体资金筹措安排,本次公司拟向省国贸集团收购杭州联合银行不超过4%股份,对应股数87,218,518股。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本次交易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审评估基准日。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邦评报〔2026〕
号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二)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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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杭州联合银行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5年
月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析,评估机构最终采用市场法结果,即杭州联合银行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不含永续债)为232.21亿元,与合并报表账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不含
亿永续债)
406.41亿元相比,本次评估减值
174.20亿元,减值率为
42.86%。按照杭州联合银行2,180,462,966股本数,评估结果为每股10.65元。
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为定价依据,按照
10.65元/股合计交易金额92,887.72万元。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合计持有杭州联合银行7.94%。本次交易有利于助力公司打造成为一流的金融投资集团,巩固公司与杭州联合银行的股权纽带,深化金融资源协同,更好发挥综合金融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综合实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对杭州联合银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作为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次收购的部分将继续按权益法核算,且公司将该与控股股东的股权交易视同权益性交易处理,根据收购比例计算享有的杭州联合银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超过收购成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即本交易项目不会对当年非经常性收益科目产生影响。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数据为准。上述杭州联合银行股权在未来年度将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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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带来持续的权益法投资收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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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薪酬管理,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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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降低其履职风险,增强对核心管理人才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一、董责险方案
(一)投保主体:公司本级
(二)被保险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现在及将来的董监高,公司外派董监高,以及其他具有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公司购买董责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费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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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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