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智迪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导读:智迪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 案》,同意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 对部分“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5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594.24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85.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万元)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累

截至2025 年12 月

计投入金额(万元)

31 日投资进度

1 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 24,635.69 16,825.06 68.3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34.90 3,827.32 47.63%

3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4,333.58 1,629.37 37.6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2,550.06 96.54%

合计 50,004.17 34,831.81 69.66%

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超募资金) 38,179.8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423.00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3,423.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15,000.00万元。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公司于2024 年1 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4 年1 月31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 加越南智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智迪”)为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 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越南为募投项目“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 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 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越南智迪目前通过租赁越南丰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丰 旭”)房产实施部分“计算机外设产品扩产项目”。鉴于租赁模式存在租金上 涨、租约期限不稳定等风险,且难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及集中办公需求, 为保障募投项目稳定推进,增强运营稳定性与资产可控性,公司拟收购丰旭国 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旭国际”)100%股权。收购完成后,丰旭国际 全资子公司越南丰旭名下位于越南海防市图山郡玉川坊海防图山工业区L5.2、 L5.3、L5.4、L5.5A 地块的房屋(即现越南智迪厂区所在地)使用权发生变更, 公司在越南智迪实施的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实施调整为自有厂房实施。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系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安排。 项目实施场地由租赁房屋调整为自有房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为项目建设与运营提供长期稳定保障,有效降低租赁事项对项目持续生产经营 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效能与整体形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改变募投资金总额,不涉及募投资金内部 结构调整。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系因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丰旭国际 100%股权后,生产经营场所权属发生相应变化所致。本次变更有利于增强项目 运营稳定性与资产可控性,更好地满足公司长远规划与发展战略需要,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登记及备案程序,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公司收购丰旭国际100%股权及相关资产权属变更,尚需履行丰旭国际所在 地澳门、越南丰旭所在地越南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核、审批程序,该事项存在不 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丰旭国际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丰旭将成为公司 全资孙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治 理结构等构成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为了提高首发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