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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工智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导读:R工智1: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275 证券简称:R工智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6-05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诉讼纠纷,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包括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公司现金流枯竭,为化解危机、摆脱困境,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915,094.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一)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剩余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元)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元)

项目是否终止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275,182,376.15 0注 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3,407,314.28 83,741,753.16 是

注: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已终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26,999.99万元将在不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下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0,619.7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等),其中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70%股权项目前期投入募集资金26,999.99万元尚未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尚未归还;上述资金已全部用于公司事务;因司法诉讼导致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16,195,234.7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2,360.90元(具体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募集资金专户仍处于冻结状态。

(二) 募集资金被冻结及划扣的情况

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臻”)因与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了该账户。2023年5月9日,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23年11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判决。2024年1月,法院冻结我司账户51,104,583.33元。公司已向原告苏州福臻支付28,369,576.62元,剩余应支付的投资意向金21,630,423.38元。2024年9月,公司向苏州福臻出具还款计划,该执行案件暂时终本。2025年3月18日上海市闵行

区人民法院强制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扣6,130,234.70元,案号:(2025)沪0112执恢26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3年8月,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哈工我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诉求海宁哈工我耀向其支付所欠工程款48,020,020.82元。海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海宁哈工我耀银行存款 48,020,020.82元。2024年6月24日,公司与海宁哈工我耀、上海宝冶,在上海市宝山区,就(2024)浙0481民初2896号案件的和解及相关债务处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方案框架协议》。2025年4月,海宁哈工我耀未在《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支付日期前通过被强制划款的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公司未能按约足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上海宝冶按照与海宁哈工我耀已签署的《和解协议》的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7月23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强制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扣10,065,000元,案号:(2025)浙0481执114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60.9元。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基于合同的公平性原则,交易双方同意由江机民科向哈工智能调拨28,999.99万元资金作为履约保证。公司已支付给交易对手的28,999.99万元股权转让款尚未退回。

上述调拨资金28,999.99万元已全部用于公司事务,受汽车行业下行、市场竞争加剧等宏观因素的持续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大额亏损,流动性不足;同时,公司面临较为严峻的债务压力,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包括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资金严重短缺,已无力偿还上述调拨资金。江机民科已将对公司享有的2.9亿元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刘延中,根据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吉0211民初4403号),法院支持刘延中用其受让债权抵销个人债务28,155.94万元,公司尚应支付刘延中

844.0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2)。

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债务压力及诉讼影响,公司拟将已终止的“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26,999.99万元在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下直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已终止的“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能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解决公司部分外部债务压力、减轻诉讼影响。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已完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已投入使用。但受诉讼影响,根据生效判决,农行海宁市支行有权在347390000元最高限额内对海宁哈工我耀提供的抵押物〔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77531号不动产权证、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351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海宁市海昌街道高新路51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6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2025-093)。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几无研发投入,综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存在无法继续推进的情况,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剩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共计约40,619.7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现金收购江机民科70%股权项目前期投入募集资金26,999.99万元尚未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前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尚未归还;上述资金已全部用于公司事务;因司法诉讼导致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16,195,234.70元。截至目前,累计有40,619.51万元募集资金到期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含因诉讼被司法划扣募集资金),因诉讼纠纷,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包括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客观上已经不具备偿还能力。考虑到公司面临较为严峻的债务压力和诉讼风险,为化解危机,摆脱困境,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共计约40,619.51万元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募集资金2,360.90元(具体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将在相应的账户解冻后一次性转出,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合规使用该等资金,上述资金已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日常经营,保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现有经营危机适时作出的谨慎判断,尤其是外部债务压力和诉讼危机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缓解公司的现金流压力,解决公司部分外部债务压力、减轻诉讼影响。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全部使用完毕。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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