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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港股份: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导读:辽港股份: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 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破产清算事项基本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控 股子公司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码头物流”), 于2025 年12 月16 日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 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大连万隆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码头 物流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丧失对码头物流的控制权,该公司不 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破产管理人已全面接管码头物流的 资产、印章、财务账簿、经营事务及全部涉诉案件,相关工作均由破 产管理人依法推进。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安排

根据破产管理人通知,码头物流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22 日

(二)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三)召集主体: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大连集装箱码 头物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四)主要会议议程:核查申报债权、通报债务人资产及经营情 况、审议破产相关事项等。

三、当前破产工作进展

(一)破产管理人已完成对码头物流资产、资料、法律事务的接 收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全面资产清查、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

(二)码头物流原有全部诉讼、执行案件均已移交破产管理人统 一处理,相关司法程序正常推进。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说明

码头物流为独立法人主体,本次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公司无需对其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码头物流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 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破产清算进程、债权最终审核确认结果、资产处置方案及后 续分配等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该破产事项进展, 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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