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万马科技:关于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概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 月10 日披露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优咔”)与高新兴物 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签订了《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协议 约定上海优咔为高新兴或其最终客户提供领先的车联网连接整体方案,其中包括 智能车联网业务管理平台软件产品(MNO)、车联网运维服务和SIM 卡业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车联网产品框架 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公司于2024 年3 月21 日披露上海优咔与杭州朗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朗歌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重点围绕自动驾驶数据远程回 传、数据管理、数据标签化、数据合规等板块开展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
公司于2024 年6 月24 日披露上海优咔与丽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丽台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海优咔通过丽台科技和英 伟达采购人工智能算力硬件终端及NVAIE 软件,并在AI 企业级软件应用领域进 行深度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 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与高新兴签署的《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公司与丽台科技签署的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到期,且公司近期与朗歌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之补充协议》,现将合作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上海优咔与高新兴《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的进展情况
上海优咔与高新兴按照《车联网产品框架合同》约定,已在车联网业务管理 平台软件产品和车联网运维服务、SIM 卡业务开展合作,协议有效期五年。前述 框架合同于2026 年5 月31 日到期,已售产品和服务仍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合同义务直至完成合同约定。此外,上海优咔和高新兴将继续通过业务合同开展 车联网领域相关软硬件合作,持续深化双方合作水平。
2、关于上海优咔和朗歌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近日,经协商一致,上海优咔与朗歌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 协议》,确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第【六】款合作期限内容修改为:协议有效 期至2026 年5 月31 日,协议终止后不再自动顺延,如双方后续有意继续合作, 应重新签署协议。本次协议终止不会对上海优咔产生不利的义务,亦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上海优咔与丽台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
上海优咔与丽台科技按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通过具体商务合同在 人工智能硬件终端、NVAIE 软件、AI 企业级软件应用领域展开合作。通过前述协 议,公司已经完成“常州自动驾驶云服务建设项目”GPU 及其他软硬件购置、机 柜、网络宽带等环境配置。前述框架协议于2026 年6 月1 日到期终止,后期双 方将继续按照具体商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质保服务等剩余合同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上述框架协议经协议双方确认到期终止,不存在违约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 日
上一篇:惠发食品: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