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移远通信: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无异议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 年7 月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 年7 月8 日通过张榜方式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10 天,从2023 年7 月8 日至2023 年7 月17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7 月1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7 月24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交易的行为。2023 年7 月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
4、公司于2023 年7 月2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 年9 月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905,600 份,激励对象人数为311 人。
6、公司于2025 年4 月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7、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议案》。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6 月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80 元(含税)。截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287,823,419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9,372,899.22 元(含税)。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 股。截 至2026 年3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87,823,419 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402,952,787 股。公司于2026 年5 月2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 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行权价格调整:
(1)派息: (P=P_{0}-V)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_{0} div(1+n))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 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2、数量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_{0} times(1+n))
其中: (Q_{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上述规定,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需调整。
[行权价格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53.50-0.38) div(1+0.4)=37.94 元/股。]
[数量调整: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总数 =5,219,340 times(1+0.4)=7,307,076 份, 其中]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4,132,968 份。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 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53.50 元/股调整为37.94 元/股。行权数量由5,219,340 调整为7,307,076 份,其中,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数量为4,132,968 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
四、审议程序和核查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 的议案》。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调整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6 月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相 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和依据符合《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的安排。公司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