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仁度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仁 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 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公司已于2024 年2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31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截至2024 年8 月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291,428 股。已回购股份占申请日公司总股本40,069,870 股的比例为3.2229%。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合计为1,291,428 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 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4 月27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10 元(含税)。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本方案自《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2)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069,870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 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1,291,428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38,778,442 股。
以申请日(2026 年5 月22 日)前一交易日(2026 年5 月21 日)的收盘价格53.41 元/股来计算,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1、根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 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2、根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本方案自《关于公 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因此,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为1.00 元/股。
[3、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40,069,870 股-1,291,428 股 =38,778,442 股。]
[4、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div 总]
[股本 =38,778,442 股 × 1.00 元/股 ÷ 40,069,870 股 approx 0.97 元/股。]
[5、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现金红利, div(1+right. 流]
[通股份变动比例) =(53.41 元/股-0.97 元/股, div(1+0)=52.44 元/股。]
[6、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 =(前收盘价格一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
[div(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53.41 元/股-1.00 元/股, div(1+0)=52.41 元/股。]
[7、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一根据虚拟分]
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52.41-52.44|÷ (52.41 ≈0.06 %<1 %) 。
综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 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薛 梅 马 宁 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