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博晖创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晖创新”)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5 月22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沈治卫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 年6 月2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沈治卫先生、董海 锋先生、刁举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沈治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董海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刁举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 年6 月2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杨载波先生、王宗 奎先生、尹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杨载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杨载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宗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尹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 年6 月24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
公司独立董事将于股东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4 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治卫:男,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基建事业部副总经 理,北京爱医生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内蒙古君正集团企业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博晖生物制 药(河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晖 生物制药(云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曲靖博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治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董海锋: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四川京华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珠海南山领盛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忠诚志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四川格林天使 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君正国际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四川格林泰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博晖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博 晖生物制药(河北)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常州领航 量子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博晖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博晖生物制 药(内蒙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曲靖博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Advion 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海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刁举鹏:男,199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曾任德邦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行业研究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内蒙古 君正集团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资本及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刁举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杨载波: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技术合伙人、广西中哲精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载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宗奎: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副研究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宗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 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尹俊: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下海勃湾街道办事处行政秘书,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 区农林局工作人员,内蒙古农牧学院生物工程系讲师,内蒙古农业大学生物工程 系讲师,内蒙古农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内蒙古赛瑞康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 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