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至信股份: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如 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志宇先生、冯渝先生、陈笑寒女士 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陈志宇先生、冯渝先生、陈笑寒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经审查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豫湘先生、龙勇先生的履历等材料, 以上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名李豫湘先生、龙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