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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时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导读:金时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 年6 月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3 名。

2026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海 坚先生、李文秀女士、李杰先生、陈浩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方勇先生、马腾先生、郑春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勇先生、马腾先生、郑春燕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中,郑春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 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3.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 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 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海坚先生: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8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汕头市金时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香 港金名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金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集财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 公司董事、董事长、总裁。

截至目前,李海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文秀女士、李海坚先生、李海峰先生共同拥 有金时科技的控制权,合计通过彩时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82.30%股权。其中,李文秀女士为李海坚先生、李海峰先生的母亲,上述三人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李海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文秀女士:中国国籍,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1961 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绍兴龙 山氨纶有限公司董事,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金时 置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固康生物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金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彩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金时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汕头市金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昆明 云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金时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文秀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文秀女士、李海坚先生、李海峰先生共同拥 有金时科技的控制权,合计通过彩时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82.30%股权。其中,李文秀女士为李海坚先生、李海峰先生的母亲,上述三人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李文秀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汕头东风 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经理,四川金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总监。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裁、四川金时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96,756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浩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雅士利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驻外财务、报表会计,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陈浩成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0,6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春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历任成都文 化用品钟表有限公司会计、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崇州市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成都 川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任成都顺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万瑞会计师事务所总经 理、主任会计师,四川福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郑春燕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 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方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成都西餐品牌管理公司“欧洲房 子”总经理、都江堰古城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市盛百行海上海商业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成都翰英未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创始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翰英菲 想家教育管理(成都)有限公司法人兼执行董事、成都翰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22 年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方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马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 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墨子学会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广州瑞松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马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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