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银禧科技: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禧科技”)于2026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桂华女士持有公司471,6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0%,公司财务总监顾险峰先生持有公司71,8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2%,郑桂华女士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17,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249%,顾险峰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038%。
银禧科技于近日收到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告知函》,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未进行减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东 | 持股情况 | 限售股持股数 | 无限售股持股数 |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
| 郑桂华 | 471,687 | 391,265 | 80,422 | 0.10% |
| 顾险峰 | 71,842 | 53,881 | 17,961 | 0.02% |
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1、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郑桂华女士、顾险峰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郑桂华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告知函》
2、顾险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未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