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国恩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导读:国恩股份: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6 月9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 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存放的625 万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3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A 股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125 万股变更为29,500 万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125 万元变更为29,500 万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可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 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6 月10 日至2026 年7 月24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0-17:1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 号路国恩股份 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于雨女士

4、联系电话:0532-89082999

5、邮编:266111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