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龙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电子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5 月2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美云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 人。
董事林美云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赵鹏飞、孙泽厚、冉克平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7,149.47 万 元,低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7,544.64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具体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60)、《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龙 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 款、银行大额存单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5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龙 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