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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葆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雅葆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92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6-048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啸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自查,确认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

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获得证监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成日。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6-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6-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6-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6-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26-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用作其他用途,并由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在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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