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珠海冠宇: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截至2026 年6 月10 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已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 “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 年6 月11 日至2026 年 9 月10 日),如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 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 年9 月11 日重新起算,若 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 号文同意注册,珠海冠 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0 月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30,890,43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 元,发 行总额308,904.3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 年10 月24 日至 2028 年10 月23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 号文同意,公司308,904.30 万元可转债于2022 年11 月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 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
根据有关规定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
转债”自2023 年4 月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3.68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2.59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 年6 月5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登记手续,自2024 年5 月31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52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 年7 月29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 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2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2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 属登记手续,自2025 年5 月27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19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年6 月19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 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2.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1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 年5 月28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 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2.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2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 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6 年6 月10 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的向 下修正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发展情况、股价 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于2026 年 6 月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冠宇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 内(即2026 年6 月11 日至2026 年9 月10 日),如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 从2026 年9 月11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