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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导读:瑞纳智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 年5 月13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 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的2026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总额不超过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 实施,除以公司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 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60,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 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 订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了确保债权确定期间内合肥 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在最高融资余额内与杭州银行签订的所有 银行融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能得以切实履行,公司

愿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 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3、债务人: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 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 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 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 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7、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5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 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667.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1.45%,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的担保等。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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