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ST高科:中国高科独立董事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高科对外投资及股价波动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高科对外投资及股 价波动事项的问询函》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于2026 年 5 月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高科对外投资及股价波动事项的问询 函(上证公函【2026】088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问询函》要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与管理层认真讨论了《问询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 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问询函问题:
关于前期新设公司。公告显示,公司前期陆续新设4 家公司,业务领域涉及 半导体封装测试、资本运营等。公司主营教育和不动产运营业务,上述新设公司 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跨度较大。请公司:(1)结合现有技术储备、人才储备、资 金实力及行业准入条件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开展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所需的资 源、能力和条件;(2)说明公司设立多家半导体子公司的投资进展、实缴金额及 后续经营安排,是否存在盲目跨界投资风险;(3)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和 发展战略,说明公司同时推进多个跨行业新设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如何保障 资金安排、管理资源配置及业务整合的有效性,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多家半导体子、孙公司,系基于股东资源禀赋、国家产业 政策导向及行业发展前景所作出的决策,目前属于战略探索阶段。公司已在技术 储备、人才引进、资金安排等方面进行了初步布局,相关投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与合理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同时需要提示,新设子、孙公司在业务拓展、技术落地、客户获取和市场竞
争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需要持续性的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货币资金、 经营性现金流、偿债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公司适时研究制定周详的 资金筹措预案,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并在正式投入前确保资金来源的可靠性, 避免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中途停滞或带来前述影响;审慎决定新设子公司的资金 投入计划,按照分阶段投入机制控制投资节奏,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此外,公司应当对于新设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识别、信息披露管理、内 部控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建议公司继续强化内部控制,增强对子公司的内 部控制专项审计。
独立董事:陈丽红、黄震、沈晓良、刘俊
2026 年6 月10 日